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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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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码:1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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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劲的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毗邻广州,是广东省第三大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之一,2017年全市GDP高达9500亿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在全国大中城市排名中位列第11位。

近年来,学校发展势头迅猛。2015年被列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2016年开始,部分理工科专业进入一本招生2017年,学校被列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目前学校更名为“广东科学技术大学”已纳入广东省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兽医学、土木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畜牧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教育、工程、农业、国际商务、兽医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设有15个二级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3个,涵盖工学、理学、农学、医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6424人、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国内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8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6340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973人,具有教授等正高职称人员172人、副高职称人员395人,博士学位教师467人,双聘院士4人,院士团队1个,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学校第二层次特聘教授等共25人,海外著名大学教授、企业高管共15人,博士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300余人。

学校拥有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预防兽医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学、数学、土木工程等6个广东省重点学科,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5个、广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广东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0个、佛山市工程技术中心21个佛山市科技创新平台31个

近几年来,学校紧密结合国家与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以及技术服务工作。 2017年,学校科研总经费达到3.98亿元,科技经费在全国高校排名第194位,在广东省内高校排名第8位,为国家以及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荷兰、芬兰、南非等20多个国家地区60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广泛开展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提升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

当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各项建设工作,研究生教育质量与水平大幅度提升。学校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努力将学校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欢迎广大考生前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求学深造!

 

 

 

报考说明

2019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学术硕士、专业硕士400(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任务为准。报考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以广东省招办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一般为报名当年的11月12日前)。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时间

1.初试时间为:2018 年 12月22日至 12 月23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2.考生应在 2018  12 月14日至 12 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4.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课一(150分)和专业课二(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四、复试安排

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综合面试等。复试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则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入学时补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复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3月底至4月,复试方案及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http://web.fosu.edu.cn/yanjiusheng)。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排名,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体检情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原则及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复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六、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每年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的为准)见下表:

学位类型 

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招生专业 

学制 

收费标准 

学术学位 

0802机械工程

080200机械工程 

3年 

6000元/年 

0803光学工程

080300光学工程

3年 

6000元/年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3年 

6000元/年 

0905畜牧学

090500畜牧学

3年 

6000元/年 

0906兽医学

090600兽医学 

3年 

6000元/年 

0814土木工程

081400土木工程 

3年 

6000元/年 

专业学位

0852工程

085210控制工程

3年

8000元/年

0951农业

095131农艺与种业

3

6000元/年

095133畜牧

3

6000元/年

095134渔业发展

3

6000元/年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3

6000元/年

0952兽医

095200兽医

3

6000元/年

0451教育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3

8000元/年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3

8000元/年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3

8000元/年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3

8000元/年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3

8000元/年

0254国际商务

025400国际商务

3

10000元/年

七、奖助政策

为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以及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我校出台了激励在校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科技成果及创新实践奖助学金两类奖助政策,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 研究生常规奖助学金

项目 

条件或说明 

奖助金额 

新生奖学金

一等:“双一流”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或调剂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5万元/人

二等:“双一流”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或调剂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3万元/人

三等奖:“双一流”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1万元/人

学业奖学金

每年评审一次,一等奖覆盖面20%

1/人.年

每年评审一次,二等奖覆盖面35%

0.5/人.年

每年评审一次,三等奖覆盖面45%

0.2万/人.年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0.6万/人.年

学校助学金

0.5万/人.年

国家奖学金

每年评审一次

2/人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助管、助教兼职辅导员,每年聘任一次

0.06万元/人.

临时困难补助金

对遭遇家庭临时经济困难或重大变故的在校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补助

0.2万元/人.次

备注:①若满足多个新生奖学金条件时,按照最高条件对应金额进行奖励;

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视为第一志愿报考,其新生奖学金按对应档次进行奖励;

以上研究生奖助学金适用于招收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仅享受其中的新生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金,不享受国家和省市拨款的相关奖助项目;

以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的相关要求按我校现行文件执行。

 

 

2. 研究生科技成果及创新实践奖助学金

项目 

条件或说明 

奖助金额 

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对在校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授权专利、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学术竞赛奖项进行奖励

例如:

1.《science》或《nature》论文奖励:50万元/篇(注:两大期刊的子刊按照SCI一区收录论文奖励)

2.SCI论文奖励一区奖励 5 万元/篇、二区奖励 3 万元/篇(注:按上年度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SCI分区(大类))

奖励标准按我校现行文件执行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

国家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元/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万元/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0.2万元/人

考博深造奖励

应届毕业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

0.5万元/人

赴境联合培养资助

每年选拔若干优秀在校硕士研究生赴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半年,学校资助标准如下:

一类国家和地区为5.5 万元人民币

二类国家和地区为5 万元人民币

三类国家和地区为4 万元人民币

4-5.5元/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资助

每年选拔“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学校资助2/人

2元/

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立项资助

每年评审立项“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学校资助标准如下:

理工农医类重点项目:1.2/项

理工农医类一般项目:0.6万/项

文史经法类项目:0.4万/项

0.4-1.2/项

备注:①科技创新成果奖励中相关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署名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成果若由研究生与导师共同完成则奖励金额中30%用于奖励研究生指导教师;

②以上研究生科技成果及创新实践奖助学金适用于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③以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的相关要求按我校现行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E-mail298056005@qq.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 (邮编528225)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web.fosu.edu.cn/yanjiusheng

报考交流QQ群:414079431154016874、11525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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