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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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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考研专业
专业名称:法学[030100]
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 0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2刑法学
03民商法学
04诉讼法学
05经济法学
06国际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抬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理学
④828法学综合(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备注 复试科目:
0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
02刑法学:刑法分论
03民商法学:商法
04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
05经济法学:经济法综主口
06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
加试科目:
①宪法
②知识产权法
专业名称:法律(非法学)[035101]
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备注 复试科目:
①民法学
加试科目:
①法理学
②宪法学
专业名称:法律(法学)[035102]
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抬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备注 复试科目:
①民法学
加试科目:
①法理学
②宪法学
专业名称:国际法学[030109]
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 01国际贸易法02国际知识产权法03国际经济组织法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 03③611法理学 04④828法学综合(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学制:学术型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除MBA、MPA和法律(非法学))学制为二年。MBA和MPA为二年半。法律(非法学)为三年。

  1、学科简介
  国际法学是法学类的一个专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国际法专门人才。
  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熟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的基本原理与专业知识,系统掌握各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法律规则,具有较强的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和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具有良好国内法基础和深度国际法知识的创新性、复合型实用人才。
  2、研究方向
  01国际公法(含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
  02国际私法(含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
  03国际经济法(含WTO法律制度)
  04航空法与空间法
  3、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③6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注: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等有所不同,以上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030107]
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 01经济法理论02金融法0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0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 03③611法理学 04④828法学综合(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学制:学术型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除MBA、MPA和法律(非法学))学制为二年。MBA和MPA为二年半。法律(非法学)为三年。

  1、学科简介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主要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新中国的经济法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与国外同类学科相比,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无论是在发展速度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总体上来说,都是处于领先的地位,因此举世瞩目。经济法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立法、经济守法和经济执法起着巨大的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法制和法治发展中,经济法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且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专业人才。
  3、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4、研究方向
  01 经济法
  02 商法
  03 金融法
  (注:以上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各院校在考试科目、研究方向上均有中也有所不同)

专业名称:诉讼法学[030106]
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 01民事诉讼法02刑事诉讼法03行政诉讼法04司法制度理论与实践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 03③611法理学 04④828法学综合(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学制:学术型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除MBA、MPA和法律(非法学))学制为二年。MBA和MPA为二年半。法律(非法学)为三年。

  1、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的研究方向主要有:01民事诉讼法学 02仲裁法学

  03民事执行法学 04刑事诉讼法学 05刑事侦查学 06司法鉴定学。

  (注:各大院校的研究方向有所不同,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例)

  2、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比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诉讼法学知识;熟悉网络诉讼、网络信息司法认证、电子证据等专业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技术;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独立进行诉讼法学科研工作;毕业后能胜任诉讼法学教学、科学研究特别是与信息网络有关的证据和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的立法、司法等实务工作;具备独立从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以及担任诉讼法学理论教学、国家立法、司法工作及相关法律实践工作的能力。

专业名称:民商法学[030105]
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 01民法02商法03知识产权法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 03③611法理学 04④828法学综合(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学制:学术型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除MBA、MPA和法律(非法学))学制为二年。MBA和MPA为二年半。法律(非法学)为三年。

一、专业解析
  (一)学科简介
  民商法学是研究民商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二级学科,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主要包括民法学、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它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实用法学,是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发展民主、保障人权、繁荣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巨大作用。民商法学通过对民商法理论和各种民事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法律理论指导,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法制国家建设实践服务。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掌握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民商事立法体系;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商法理论研究、教学、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工作。
  (三)研究方向
  各招生单位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不同,在此以社科院研究生院为例:
  01亲属法
  02物权法、合同法
  03民法总论、物权法
  04民法总论
  (四)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2法理学④820民法学

专业名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
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 01宪法02行政法03人权法
考试科目 0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02②201英语一 03③611法理学 04④828法学综合(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备注

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学制:学术型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除MBA、MPA和法律(非法学))学制为二年。MBA和MPA为二年半。法律(非法学)为三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部门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法范畴。
  宪法学是以国家根本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宪法的基本要领和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其他部门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规范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行政法的概念、原则及其所确定的关系和相关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理论指导,为行政法治服务。在50年代,本学科统称“国家法”。后来分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并列的两个二级学科。1997年修改培养研究生专业目录,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会合为一个学科。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考研分数线
招生年份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科目一 外语/科目二 科目三 科目四 总分
2020 030100 法学 46 46 69 69 325
2019 035101 法律(非法学) 44 44 66 66
202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46 46 69 69 326
2020 035102 法律(法学) 46 46 69 69 325
2019 035102 法律(法学) 44 44 66 66
2011 030109 国际法学 45 45 68 68
2012 030109 国际法学 42 42 63 63
2013 030109 国际法学 42 42 63 63
2014 030109 国际法学 44 44 66 66
2015 030109 国际法学 42 42 63 63
2016 030109 国际法学 45 45 68 68
2018 030109 国际法学 42 42 63 63
2019 030109 国际法学 44 44 66 66
2020 030109 国际法学 46 46 69 69
2012 030107 经济法学 42 42 63 63
2013 030107 经济法学 42 42 63 63
2014 030107 经济法学 44 44 66 66
2016 030107 经济法学 45 45 68 68
2018 030107 经济法学 42 42 63 63
2019 030107 经济法学 44 44 66 66
2020 030107 经济法学 46 46 69 69
2015 030107 经济法学 42 42 63 63
2012 030106 诉讼法学 42 42 63 63
2013 030106 诉讼法学 42 42 63 63
2014 030106 诉讼法学 44 44 66 66
2015 030106 诉讼法学 42 42 63 63
2016 030106 诉讼法学 45 45 68 68
2018 030106 诉讼法学 42 42 63 63
2019 030106 诉讼法学 44 44 66 66
2020 030106 诉讼法学 46 46 69 69
2012 030105 民商法学 42 42 63 63
2013 030105 民商法学 42 42 63 63
2014 030105 民商法学 44 44 66 66
2015 030105 民商法学 42 42 63 63
2016 030105 民商法学 45 45 68 68
2018 030105 民商法学 42 42 63 63
2020 030105 民商法学 46 46 69 69
2019 030105 民商法学 44 44 66 66
2012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2 42 63 63
2013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2 42 63 63
2014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4 44 66 66
2015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2 42 63 63
2016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5 45 68 68
2018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2 42 63 63
2019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4 44 66 66
2020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6 46 69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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