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9号)》精神,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招收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045400)研究生(2021年秋季入学)。本专业学位是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应用心理学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积极为国家社会经济民生发展培养应用型心理学专业人才而建设,欢迎广大有识之士报考。
一、专业及招生方向介绍
心理学(Psychology)是二十一世纪重点发展的学科,对于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影响和作用;在这个快速变革的数据时代,与心理学相关的行业也正在迅猛发展。MAP(Master of Applied Psychology)全称为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良好心理学基础知识,具有将心理学理论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政府及企事业相关岗位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心理学专门人才。中国人民大学MAP招生面向社会发展的各个行业和领域,主要培养方向为组织与健康促进、大数据心理学、公共管理心理学。
二、培养目标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的办学理念与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的专业人才,掌握心理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技能,能将心理学理论应用于适当场景以解决实际和未来发展问题,适应社会特定职业岗位的高层次、应用型心理学专门人才,重点打造组织与健康促进、大数据心理学、公共管理心理学等相关领域的行业精英与标杆人才。基本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掌握心理学基本原理、知识和技能,能综合应用于适当领域,面向未来,能解决实际问题;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文献。
三、招生对象
1.有志于提升综合心理素养和相关专业能力的社会各界人士;
2.大数据心理学方向欢迎具有心理学、信息技术、应用数学、应用统计等相关领域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考生报考。
3.公共管理心理学方向欢迎具有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等相关领域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考生报考。
四、培养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内较早开展心理学学科建设的高校之一。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人民大学就已经在教育学教研室开设心理学课程,培养了新中国第一批心理学专业研究生。后于1985年在社会学系建立了社会心理学教研室,分别于1987年和1995年招收社会心理学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是国内最早开展社会心理学教学科研的机构。2004年,在社会学一级学科下自设了社会心理学的硕士点和博士点。2009年在理学院下成立心理学系,将原社会与人口学院心理研究所的硕士、博士点调整至该学科点,同年开始招收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生。2011年6月,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基础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两个二级学科硕士授予点;2014年,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自设心理语言学博士点和硕士点;2017年底,获批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现作为主要依托单位建设中国心理学会“文化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和“民族心理学专业委员会”。承接“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民族心理与教育重点研究基地”和“民族语言文化心理重点研究基地”两个研究基地建设,与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共建“民族心理数据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共建“哲学与认知科学跨学科平台”。
在“双一流”学科建设背景下,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聚焦于“民族与文化心理学研究”,“情绪与脑研究”,“危机应对心理健康促进体系”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四大研究方向,依托中国人民大学强大的人文社科以及精干理工科优势,努力在组织与健康促进、大数据心理学、公共管理心理学等方向建构适应于中国社会和职场需求的应用型心理学专业体系。迄今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已经与百度、阿里、联想等国内著名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及地方国家机关合作建设了实践基地,聘请了行业领军人物构建了复合型导师团队,为培养相关领域的高级人才做好了准备。
五、培养方式
在培养过程中将以课程学习和专题实践为主,辅之专题讲座和综合案例分析报告,主要重视以下环节:
1.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和执行能力的培养。
2.联合导师制。每个学生均有两位导师,一位为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在校教师,另一位为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社会导师担任。
3.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注重与社会单位及行业协会的交流,聘请企业、公共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4.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一定的实习时间,同时须完成学位论文。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的科目数不得低于总科目数的75%。
六、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复试通知等材料。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公开)。
七、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心理学系自行组织。
八、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同时符合(6)所述条件。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按以上(3)或(4)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7)我校不接受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还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规定的报考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7.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九、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北京户籍考生网上确认前必须上传户口本信息页扫描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非北京户籍考生必须上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扫描件及2020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的记录,详见报考点公告)。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全国各报考点具体采取哪种确认方式(网上或现场),以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疫情防控形势、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的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点要求,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11)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十一、考试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101 思想政治理论、204 英语二、347 心理学专业综合。
6.初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7.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考生应当遵守我校和报考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初试考核。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可于2021年2月下旬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录心理学系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
2021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心理学系网站。
4.复试地点
具体复试地点将根据2021年3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心理学系网站。考生应当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复试考核。
5.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6.复试内容
报考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内容如下
①专业综合课(100分)
②外语(50分)
③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④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根据我校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等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十二、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2021级应用心理专业硕士采取全日制培养,基本学习年限3年,培养地点在北京中关村校区,我校为2021级应用心理硕士(全日制)学生提供住宿。
十三、学费标准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15000元/生·学年(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十四、奖助办法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在“规章制度”下“在校培养”专栏查阅学业奖学金介绍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管理实施细则。
奖学金: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推免生优先的原则,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或统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加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参考比例为一等奖比例≤5%;二等奖比例≤15%;三等奖比例≤30%;后续学年奖学金,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相关规定,参照前一学年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由高到低重新评定,具体评定标准入学后公布。
十五、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六、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六)考生应当遵守我校以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十七、联系方式
1.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
咨询电话:010-62513887
网址:http://psy.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汇贤大厦D座10层(邮编:100872)
官方微信:“人大人心”(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2.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