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跨专业报考:是
是否要求学位:是
是否要求工作经验:是
其他要求:无
(1)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拟招生人数参考2018年的录取数,2019年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名考试情况作调整。拟招生人数包含接收推免生人数,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为提高生源质量,优化学缘结构,2019年我校将继续实施高水平大学优质生源调剂工作,相关信息将在复试前公布。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4)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5)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初试科目以外的本科阶段主干课两门。 (6)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考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及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定向协议。 (7)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8)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
1、学科简介
护理学专业着重点为培养我国21世纪护理发展所需要的现代护理高级人才,期望其由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的培养,在护理教育、护理管理、临床护理、院内感染控制、营养支持领域中成为具有丰富临床护理经验、独立判断和研究能力的高级护理人才。
2、专业培养目标
硕士生应秉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向,具体呈现:
(1) 在政治思想方面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护理专业,成为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为护理专业发展和人民健康作出贡献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护理人才,具有严谨求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奉献的精神及品格。
(2) 在专业业务方面熟练掌握护理学理论知识和技术,掌握卫生服务、人文学科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通过临床护理实习和护理教学工作,实践护理教育理念、更新护理管理思维、运用临床护理理论知识,具备获取护理专业发展的前沿信息和知识的能力。能够熟练阅读和翻译外文专业文献,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口语交流能力。能够独立设计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并完成具有创新见解的毕业论文,同时具备学术交流的能力。毕业后能胜任护理学的临床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具有发展成为临床专科护理师的潜能,能具体引导及发展护理学科。
(3) 在心理社会方面能对社会医疗保健体系有清楚的认识,理解国家卫生政策及社会弱势群体健康问题与需求,能以乐观积极、主动进取的态度做好自己本身的身心健康发展,继而发挥高级护理人才的专业能力及社会责任。
3、专业方向
(01)癌症病人的心理护理研究
(02)危重症、心血管、护理教育研究
4、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8护理综合
(注:各个学校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有所不同,以上以首都医科大学为例)
招生年份 | 专业代码 | 政治/科目一 | 外语/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四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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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护理学101100 | 43 | 43 | 139 | ||
2018 | 护理学101100 | 40 | 40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