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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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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是我国最早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79年开始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目前与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辽宁师范大学、美国玛赫西管理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是辽宁省重点建设的国内高水平大学,体育学是辽宁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结果为B+。学校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新闻传播学、运动康复学、体育艺术学、休闲体育学9个专业,同时拥有全日制(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教工731人,专任教师492人,其中教授71人、副教授180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152人。

教师中1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人获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1人为国际体操联合会执委会和技委会委员、亚洲体操联合会蹦床技术委员会主席兼执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特聘教授3人,省优秀专家3人,省教学名师7人,省优秀教师2人;5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9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4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5人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3人被确定为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资助对象,3人入选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学校获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发展示范专业2个,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拥有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4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级体育优秀课,1门省级公共艺术课。 

“十三五”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90余项,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项目30余项。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体育专业综合性研究与开发实验室,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体育类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图书馆藏书84万余册。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非全日制体育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非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学费12000元/年。依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者,以国家文件为准),可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获奖覆盖面达40%,其中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0元/年;国家奖学金每年有近16人获奖,奖金20000元/年。设立一志愿优质生源奖学金,奖励数量15名,奖励金额5000元/生。

为提高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学校设立了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和硕士研究生国际交流制度,每年有10-15名研究生有出国(境)学习交流机会。

2020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能在本学科、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报到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三条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将根据考生就业具体情况,决定非全日制跟读政策的保留与否。

三、报名方式和报考点的选择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对考生本科的学习经历、是否有体育或报考相关专业的学习背景等进行审查。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学校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选择报考点的说明

请详见各省招考办的网报公告。

四、考试日期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各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复试日期:请查看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上通知。

五、重要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要求和现场确认要求每项条款考生务必仔细读阅、认真填报并核对。并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详见当年复式管理办法。

4.我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今年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预计招收5人(非全日制),并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5.各类认证报告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再次提交给我校。(如果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更改的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毕业学校更改学信网信息,提供更改后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考生国家录取检查将不能通过,无法录取。

6.专业(领域)考试大纲见附件。

7.外国语听力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我校依据考生具体情况和表现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9.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1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13.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我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14.我校2020年自命题考试科目为两科;并公布各科目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详见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15.招生计划中所列计划数,如上线人数未达到开课要求,我校将进行专业(方向)调整;如不接受调整,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16.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人:邵老师   华老师

咨询电话:024-89166572

 

沈阳体育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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