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忱欢迎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指标不受限制。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公费全日制(3-5名);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在职)。
(三)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向四个报名点咨询。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
1.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位、学历的,须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4.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5.两封专家书面推荐书。
6.体格检查报告。
7.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通讯报名的考生,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和E-Mail地址。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到武汉大学报名(或函报)并在学校参加考试。
(六)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科专业或一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2.请考生依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考类别(公费全日制、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1.硕士生:
(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为三个单元,即外国语、业务一和业务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业务一,满分分别为100分、300分。
(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外国语、业务一和业务二三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50分、150分(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各考试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100分)。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科目设外国语、基础课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2.博士生: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门满分100分)。
3.考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生均不须考思想政治教育。
具体初试科目名称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201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分别为:
硕士专业目录:http://www.gs.whu.edu.cn/ziye/recruit/shshizhsh.htm
博士专业目录:http://www.gs.whu.edu.cn/ziye/recruit/boshizhsh.htm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各报考点具体安排。
时间:2011年4月9日至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
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初试合格者名单,并请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复试时间:2011年5月30日之前
复试地点:武汉大学
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培养潜力、动手能力等。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报考学院另行确定、通知。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将于2011年6月中旬由所报考学院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学制4年)。因特殊原因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需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六、在学期间费用
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每年约人民币1.1万元(MBA等个别专业除外),博士研究生培养费每年约人民币1.6万元(医学类1.7万元),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免交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我校报物价部门审批确定的标准为准。其他费用均按我校报物价部门审批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
七、学位、学历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取得相应的学位、学历证书。
八、其他
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公布招生最新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登录以下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 http://www.gatzs.com.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s.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
详尽事宜可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九、联系方法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86)27-68754920
传 真:(86)27-68754920
E-mail: asongshilei@qq.com
地 址:湖北武汉武昌珞珈山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 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