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大纲包含了硕士研究生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形式、要求、范围、试卷结构等指导性考研用书。今天,为了方便2025考研的学子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郑州大学2025年考研大纲:621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相关内容,祝您考研成功!
郑州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考试大纲
命题学院:法学院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621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
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
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考试大纲适用于郑州大 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 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一般理论、一般概念和一般方 法,同时考察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理论抽象能力。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基础理 论课程,主要内容:学习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形成、发展和演变的 规律、理解并掌握中国各个历史阶段法律制度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 史地位和影响等。要求考生系统地理解和掌握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 和基本理论,掌握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法律形式、法律制度的内容、 特点及其历史地位,理解中国历史上法律发展演变的基本规律,能综 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宪法学》是以宪法基本理论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政权组织形式 和国家结构、宪法实施、基本权利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法学专业基础课 程。要求考生认识和了解宪法及宪法学的历史发展,理解宪法基本理 论,正确掌握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制度差异,特别是结合我国宪法 具体规定分析宪法事例和案例,感知我国宪法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发 展与完善。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入学法学科学学位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
试卷结构(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含案例解析)
三、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
1. 法理学概要
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法理学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及其意义;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
2. 法的概念与本质
法的概念; 法的本质;
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要素。
3. 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法的起源;
法的历史类型; 法系。
4. 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概念; 法与安全;
法与秩序; 法与自由; 法与平等;
法与公平正义; 法与人权。
5. 法的渊源与效力
法的渊源; 法的分类; 法的效力。
6.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分类;
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7.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律行为的结构。
8.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法律责任的承担。
9. 法律方法
法律解释; 法律推理; 法律论证。
10. 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
中国传统法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近代法理学的探索与变革。
11.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
中国社会主义法发展的历史经验。
12.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法与民主政治的一般关系;
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是符合国情的选择;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态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科技;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文化;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生态。
14.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 中国的立法体制;
中国的立法程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15.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的意义; 法律执行;
法律适用; 法律遵守;
法律实施的正当程序; 法律实施的监督。
16. 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中国
法治的一般原理;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法治中国。
(二)中国法制史
(1)中国法律的起源与特点
考试内容:
中国法律的起源;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考试要求:
了解早期部落联盟规范到中国早期国家法律的起源;
了解中国早期“刑 ”“法 ”“律 ”的内涵及其演变、血缘与法律、 祭祀与法律、裁判与法律、民族融合与法律。
1. 夏商法制
考试内容:
夏朝法制;
商朝法制。 考试要求:
了解夏商时期神权法思想;
掌握夏朝的罪名与刑罚制度、商朝的罪名和刑罚制度; 理解夏商时期法律的特点。
2. 西周法制
考试内容:
西周立法活动;
西周刑事法律制度; 西周民事法律制度;
西周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了解西周宗法制度;
掌握周礼与礼刑关系;
掌握西周时期的罪名与刑罚、明德慎罚思想、刑罚适用原则; 了解西周时期土地所有权、债法、继承制度;
掌握西周时期婚姻成立条件和禁止离婚的条件与限制; 掌握西周时期司法审判制度的内容;
理解西周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
3.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
考试内容:
春秋战国时期的立法活动; 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考试要求:
了解春秋战国时期的立法原则;
掌握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及意义; 掌握战国时期《法经》的内容和意义。
4. 秦朝法制
考试内容:
秦朝的立法活动;
秦朝的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了解法家思想在秦律中的体现;
掌握秦朝的法律形式;秦朝时期刑罚原则、主要罪名和刑罚;秦 朝的诉讼制度;
理解秦朝时期法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5. 汉朝法制
考试内容:
汉朝立法活动;
汉朝刑事法律制度;
汉朝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了解汉朝立法思想的演变;
掌握汉朝法律形式及汉律六十篇;汉朝刑法原则、罪名与刑罚制 度;春秋决狱;
理解汉朝时期司法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
6.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
考试内容: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制发展的特点。 考试要求:
掌握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变化与发展;
掌握魏晋南北朝时期八议、准五服以制罪、官当、存留养亲和重 罪十条等概念;魏晋南北朝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演变;
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过程及其体现。
7. 隋唐法制
考试内容:
隋朝法制;
唐朝法制。 考试要求:
掌握隋朝法律内容及其特点;
了解唐朝“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的立法思想;
掌握唐朝的法律形式;《唐律疏议》的内容及其影响;唐朝刑法 原则、五刑、十恶、六杀、保辜制度;
理解唐朝时期法律的特点及其影响。
8. 宋朝法制
考试内容:
宋朝立法活动;
宋朝法制的内容;
宋朝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了解宋朝主要的立法活动;
掌握《宋刑统》的内容和特点,宋朝刑事法律制度内容和特点, 宋朝民事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宋朝诉讼审判制度基本概念;
理解宋朝时期司法制度的主要变化。
9. 辽夏金元法制
考试内容:
元朝法律制度。 考试要求:
了解元朝《元典章》等立法活动;
掌握元朝刑事法律制度之量刑原则、罪名和刑名,元朝诉讼审判 制度,元朝法律的主要特点。
10. 明朝法制
考试内容:
明朝立法原则、明朝刑事法律制度、明朝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掌握明朝“刑乱国用重典 ”的立法原则;《大明律》、明《大诰》、 大明令、问刑条例等法律形式;
明朝刑法原则、罪名和刑种,明朝司法制度;
理解明朝“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原则的内容和影响。
11.清朝法制
考试内容:
清朝立法活动、清朝刑事法律制度、清朝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掌握清朝的《大清律例》、少数民族地区立法等法律形式; 清朝量刑原则、罪名和刑种等刑事法律制度;
清朝的司法机关、诉讼制度和审判制度; 理解清代会审制度。
12.清末法制改革
考试内容:
清末的预备立宪、刑事法制改革内容及其影响、民商事法律制度 改革。
考试要求:
掌握清末《钦定宪法大纲》、《重大信条十九条》等预备立宪的成 果;
清末《钦定大清刑律》的内容、礼法之争等刑事法律制度的内容; 清末民商法律制度的改革内容及其特点;
清末司法机构改革、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 理解清末刑事法律制度改革的历程及其影响。
13. 民国前期的法制
考试内容:
民国前期的立宪活动、民国前期法律制度内容。
考试要求:
掌握南京临时政府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 法》;
北洋政府时期的刑事法制和民事法制;
理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
14. 民国后期的法制
考试内容:
民国后期的刑事法律制度、民商事法律制度。 考试要求:
掌握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华民国刑法》、刑事法律的特点;
《中华民国民法》的内容和特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制度的 改革;
理解民国后期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内容及其特点。
15.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法制
考试内容: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抗 日民主政权法制和解放区民主政府法 制。
考试要求:
掌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 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刑事法律制度、民事经济法律制度和 司法制度;
理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的司法工作经验。
(三)宪法学 考试内容:
1.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渊源、效力与作用
2.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 3.宪法的历史发展
4.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6.国家基本制度
7.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8.国家机构
9.“一国两制 ”与特别行政区制度 10.宪法实施和监督
考试要求:
1.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渊源、效力与作用
掌握宪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掌握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等宪法的基本分类; 了解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的基本特征;掌握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 法惯例、宪法判例的基本概念;掌握宪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 人效力和对事效力,掌握我国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掌握宪法的作用。 2.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
掌握宪法制定的概念、主体和程序;掌握宪法解释的概念、类型、 方法、必要性、原则和程序,我国的宪法解释制度;掌握宪法修改的 概念、必要性、限制、方式和程序,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
3.宪法的历史发展
了解英国、法国、美国等西方主要国家宪法的历史与发展脉络; 了解我国清末预备立宪的产生和发展、辛亥革命后的制宪历程和宪法 命运,掌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革命根据地相关宪法性文件的主 要内容;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宪法的历史发展,特别是1982 年宪法及其修改的主要内容。
4.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掌握我国宪法指导思想及其重要作用;掌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人民主权、社会主义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权和权力监督与制约、 民主集中制等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学说历史发展以及在我国宪法中 的规范体现。
5.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掌握国家性质的概念,决定国家性质的因素,我国的国家性质的 基本内容;掌握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类型;掌 握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内容、主要特点;掌握 我国为什么不能照搬资本主义国家“三权鼎立”的政治制度。
6.国家基本制度
掌握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 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 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 治的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文化制度的主 要内容。掌握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制度的主 要内容。掌握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主要内容。 7.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掌握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概念、基本权利的效力及其保障和限制; 掌握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规定的特点;掌握平等权、政 治权利与自由、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以及社会、经济、教育和文 化方面的权利的基本原理及其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掌握公民的基本 义务原理及其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8.国家机构
掌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掌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的主要内容,如何发展与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掌握国家元首的界定、职能和种 类,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元首制度。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行政机 关体系,国务院的性质、组成、任期、职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 成、任期和职能。掌握我国军事领导机关的性质、组成与任期。掌握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体系、职权及其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掌握 我国人民法院、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以及我国宪法规定的司法机关之间 的分工与制约关系。掌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与主要制度内容。
9.“一国两制 ”与特别行政区制度
掌握“一国两制 ”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概念,掌握宪法和基本法 之间的关系、中央和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关系;掌握特别行政区行使高 度自治权的主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异同;了解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基本制度。
10.宪法实施和监督
掌握宪法实施的概念、方式,如何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掌握 宪法监督的概念、特征和作用,了解宪法监督的历史发展;掌握世界 各国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掌握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结合 宪法及《立法法》等相关规定掌握合宪性审查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的 主要内容、发展与完善。
四、考试要求
硕士研究生入学法学科学学位考试科目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 为180分钟,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试卷务必书写清楚、符号和西文字 母运用得当。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上无效。
五、主要参考教材(参考书目)
法理学: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第二 版)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0 年版;
2、张文显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法理学(第 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8 年版;
3、付子堂主编:法理学进阶,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
中国法制史: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法制史(第二
版)》,《中国法制史》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2版。
宪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编写组:《宪 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2020年12月版。
编制单位:郑州大学 编制 日期: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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